
歐盟委員會發言人最近確認,蘋果和 Meta 即使未能在 6 月 26 日前符合《數位市場法》規定,也不會立即面對制裁。委員會將先初步分析並與兩家公司交換意見,才決定是否罰款。
歐盟委員會 4 月分別開給蘋果和 Meta 5 億和 2 億歐元罰款,因違反《數位市場法》,給予 60 天寬限期要求改正。
蘋果因阻止開發者引導用戶至平台以外替代方案或內容而被罰款。委員會認為這種做法違反《數位市場法》條文。Meta 則因「付費或同意」模式被罰款,強迫用戶不是同意使用個人資料買客製廣告,就是付費訂閱無廣告服務,限制用戶選擇。
Meta 2024 年 11 月推出修訂版個人化廣告模式,減少使用個資。委員會仍在評估系統,同時繼續與兩家公司討論。比起過往反壟斷執法行動,4 月罰款金額相對溫和。前歐盟競爭事務專員 Margrethe Vestager 任內,科技巨頭面對的懲罰更嚴格。
歐盟官員 4 月解釋,較低罰款反映違規行為持續時間較短,因《數位市場法》2023 年才開始實施,委員會目前專注促成合法而非懲罰違規行為。美國數位服務企業已捲入 3 月中旬以來美歐貿易戰升級。為回應美國關稅措施,委員會主席 Ursula von der Leyen 威脅徵稅數位廣告。美國貿易代表處 4 月初報告將歐盟數位法規標籤為美國出口貿易障礙。
歐盟指《數位市場法》設立是為防止主導數位平台濫用市場力量,開放大型科技公司控制的數位生態系統,確保用戶網路享有真正選擇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