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(FTC)2 日表示,迪士尼(Walt Disney)同意支付 1 千萬美元(約新台幣 3 億元)和解費,以了結涉嫌違反「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」官司。
路透社報導,FTC先前提告,控迪士尼影音平台YouTube上架部分專為兒童製作的影片時,沒有正確標示為「兒童內容」,因此未事先通知家長或取得同意,便以平台蒐集13歲以下觀眾個資,並用於兒童投放廣告。
訴狀主張,迪士尼觸犯《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》(Children′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Rule)。
FTC說,依規定,所有對象為13歲以下兒童網站、應用程式(App)等線上服務,蒐集個資前必須通知家長,並取得可驗證的家長同意。根據法院文件,擬議命令要求迪士尼「實施觀眾分級機制,確保旗下影片在適當情況正確標示為『為兒童製作』」。
FTC與迪士尼達成和解的消息最早經由美國Axios新聞網報導,並獲迪士尼發言人證實。迪士尼發言人表示,這項和解僅涉及公司部分YouTube上傳內容,不含迪士尼自營數位平台。
發言人強調,迪士尼一向嚴格遵守兒童隱私相關法規,並持續投入必要資源與工具,確保此領域保持領先地位。
(編譯:蔡佳敏;首圖來源:Disney)